::: 2022.04.06 王琍瑩 / 元宇宙正是創業者發光發熱的舞台 – Startup@Taipei創業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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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4.06

王琍瑩 / 元宇宙正是創業者發光發熱的舞台title

元宇宙(Metaverse)概念和詞彙,最早出現在1992年出版的科幻小說「潰雪」(Snow Crash),最近則因Facebook更名Meta而重新受到媒體關注。除了聯想到暢銷電影「一級玩家」(Ready Player One)的VR分身故事情節外,三十年後的今天,當我們討論元宇宙,不能忽略另一個充滿想像空間的元素,那就是區塊鏈。
 
區塊鏈作為「價值傳輸」的網路,相較於以往「數據傳輸」的網路,最大優勢在於其「分散式帳本技術」可以使代幣(Fungible Token; Token)的交易與應用成為可能。整個網路生態,從使用者「讀取」內容的Web1(例如:Yahoo新聞),到使用者「產出」內容的Web2(例如:Facebook和YouTube),進一步邁向使用者「擁有」內容的Web3時代。
 
對創業者而言,Token的應用不僅突破傳統股權募資的遊戲規則,成為一個更有效率的籌資管道,更重要的是,透過周全的代幣經濟(Tokenomics)設計,能夠讓創始團隊、早期投資人、使用者等生態系每一位貢獻者,都有機會參與決策,並獲得經濟上的回饋,因而有助於生態系的建立與運作。由於Token的發行是以區塊鏈技術支持的智能合約(Smart Contract)為基礎,而多數智能合約具備開源與相容的特性,我們也看到各式各樣開發應用與社群治理的周邊工具百花齊放,這些都值得創業者進一步探索。
 
另一個Web3時代的熱門關鍵字NFT(Non-Fungible Token),也是Token的一種,只是它具備了不可替代的特性,因此被廣泛應用在藝術收藏、遊戲卡牌、會員認證等各種領域。NFT同樣以智能合約為基礎,擁有一個NFT,相當於擁有一把開啟保險箱的鑰匙,而裡頭的寶物,可能是寫在智能合約上的數位原生創作、可能串接了實體的商品或服務、甚至是任何可以用程式表達的權利義務關係。將NFT與Token的應用相結合,發展潛力更是無邊無際,絕對不只是一幅畫、一首歌,或停留在有沒有被賦能、可不可以兌換實體贈品的討論而已。
 
我們生活在Web2的既有經驗裡,很難憑空想像Web3的全貌,但我們確實觀察到產業不斷推進,使得過往對於Web2的理解,再也無法全盤套用在Web3的新興商業模式當中。近期討論熱度最高的案例,就是「Bored Ape Yacht Club」幕後團隊Yuga Labs大舉收購「CryptoPunks」全部創作的著作權。「CryptoPunks」是源自於2017年的元老級NFT專案,嚴格禁止社群有超越「合理使用」的二創或商業行為。而「Bored Ape」雖然直到2021年才推出,卻選擇不一樣的道路,將IP(此處指圖像創作的著作權,不及於商標權)無償授權持有者,用以開發商品並獲得商業利益,因此受到社群高度支持。如今Yuga Labs收購「CryptoPunks」並宣告將會同樣釋出商業授權,可以說社群在初期的路線之爭獲得了勝利。
 
緊接著短短兩週之內,Yuga Labs又陸續宣布發行$APE代幣、免費空投NFT持有者,並釋出「Otherside」元宇宙遊戲(MetaRPG)的預告片,同時媒體也報導矽谷知名創投a16z領投完成Yuga Labs種子輪募資,估值高達四十億美金、總募資金額四億五千萬。
 
Yuga Labs稱霸元宇宙,極可能成為「Web3原生版本的迪士尼」,然而,值得創業者思考的是,Yuga Labs選擇擁抱社群的開放道路,相較於「Web2時代的迪士尼」,究竟有何不同:
1.團隊為何選擇收購「CryptoPunks」原生IP,而「CryptoPunks」又為何願意出讓?
2.團隊收購IP權利的同時,也向「CryptoPunks」創始團隊收購了423個CryptoPunks NFT和上千個Meebits NFT,這是基於怎樣的商業模式規劃?
3.當初「CryptoPunks」的智能合約放棄了NFT次級市場的交易分潤,又會如何影響前述決策?
4.未來團隊與社群如何避免在衍生IP市場的競爭關係(例如:同時授權拍攝電影、開發類似的周邊商品)?
5.如果競爭難以避免,團隊與社群如何從彼此的商業成果相互受益?
6.團隊如何管理社群開發衍生IP的質與量,以維持商譽?
7.團隊如何透過發行$APE代幣來提高開發誘因、並調和社群利益?
8.投資人持有Yuga Labs公司股份、與社群持有$APE代幣,各自代表什麼意義?彼此又有什麼影響?
9.整個生態系是否會成為DAO(Decentralized Autonomous Organization)治理機制的最佳示範?創始團隊、投資人與社群又將如何看待資產的管理、資金的運用、權限的分配、利潤的回收、以及組織的管理、運作與解散…種種議題?
 
結語
以上討論的Web3、Token、NFT、Smart Contract和DAO,都是元宇宙的創業者不能迴避的重要議題。就像數位轉型不是把線下的商品或服務一股腦兒搬到線上,元宇宙的創業,也絕對不是把實體世界的商品或服務通通「上鏈」而已。元宇宙的挑戰,跨越既有的地理疆界,也突破技術的、商業的、法規的傳統框架,這一切的未知,反而為創業者構築了發光發熱的舞台,非常期待創業者帶領我們走進未來。
 

【作者介紹 王琍瑩】
(經歷)
現任AppWorks之初創投法務輔導長
現任Next&Nexus明日科技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現任臺北律師公會創新科技委員會主任委員

美國西北大學法學碩士
具備美國紐約州與中華民國律師執照
曾任臺北律師公會智財及創新科技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曾任臺灣網路暨電子商務產業發展協會(TiEA)副秘書長
曾任宏達電全球營運資深法務經理
曾任萬國法律事務所科技法律部律師

(專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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