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FAQ – Startup@Taipei創業台北

常見問答

Q01

我有自創品牌想要申請商標,請問如何申請呢?

A01

依照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流程規定,申請商標註冊應備具以下文件:申請書(需載明申請人名稱及地址、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清晰的商標圖樣、規費、如委任商標代理人者,須檢附委任書、簽名或蓋章(委任代理人者得僅由代理人簽章)。

Q02

申請專利,應洽詢何單位?

A02

請洽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聯絡電話:(02)81769009。

Q03

欲創設語文類補習班,想聘外籍人士擔任教學老師,該如何做?

A03

請洽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申請(台北市延平北路2段83號),聯絡電話(02)85902567分機22。

Q04

開小吃店,一定要有丙級廚師證照嗎?

A04

依據衛生福利部制定之食品良好衛生規範第29條規定,凡以中式餐飲經營且具供應盤菜性質之觀光旅館之餐廳、承攬學校餐飲之餐飲業、供應學校餐盒之餐盒業、承攬筵席之餐廳、外燴飲食業、中央廚房式之餐飲業、伙食包作業、自助餐飲業等,其雇用之烹調從業人員,應具有中餐烹調技術士證。至於持證比例則各異,如觀光旅館之餐廳80%,自助餐飲業50%,目前小吃店未強制須具備丙級廚師證照。但餐飲業除美食之外,環境衛生、食品安全、公共場所安全也是消費者及衛生管理機關所重視的,建議有意開設便當店或小吃店之創業者,最好還是能考取執照,以便因應衛生單位檢查;另外執照掛在店內,也可讓消費者感到安心。

Q05

欲開餐飲業,是否可在店內兼賣酒精類飲料?

A05

一般餐飲業者,只要是銷售合法酒品即無觸犯法規。另營業項目登記,除登記一般餐飲等相關品項外,尚需加入菸酒零售業之品項。

Q06

之前有塑化劑風波,現在想販售食品,是否需要提供食品檢驗?

A06

在販售食品前,必須有衛生標準認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請參考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TC/index.aspx)公告認可之實驗室名單,向其洽商檢驗事宜。

Q07

我的產品需要申請商品檢驗嗎?

A07

為提供消費者安全的產品,經濟部全面施行「商品檢驗法」,請確認您的產品是否屬「經濟部公告應施檢驗商品」及是否具有檢驗合格標識。
應受檢驗的商品類目包括嬰幼兒用品、玩具、家電、視聽音響、資訊產品、照明燈具、消防器材、建築裝璜、配電器材、瓦斯及高壓器具、個人防護用具、電動手工具等數大類,詳細商品類目以標準檢驗局網站公佈為準,可上標檢局應施檢驗商品檢索網查詢(網址:http://www.bsmi.gov.tw/wSite/mp?mp=82),或洽經濟部標準檢驗局0800-007-123。

Q08

請問共同工作空間辦理演講或分享講座等課程,是否視為補習班?

A08

按照教育部「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2條規定:「短期補習班乃指固定場址,對外招生達5人以上,並收取費用」則以此規範之機構使用共同工作空間招生開課,即屬短期補習班業經營範疇。

Q09

「臺北市補助創業團隊出國參與創業計畫」之申請須知需至何處查閱?

A09

本申請須知請至本局網站(http://www.doed.taipei.gov.tw) / 首頁 / 法規查詢 / 法規資訊 / 工商服務 / 「臺北市補助創業團隊出國參與創業計畫申請須知」項目下載詳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