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01
請問如何知道營業場所是否符合公司登記規定?
A01
自109年1月1日起,臺北市政府首創營業場所都計建管E化查詢系統,只要於線上輸入欲查詢地址及營業項目,即可申請查詢是否符合都計建管規定!申請查詢網頁:http://www.businesslocationinfo.gov.taipei/BLBQS/
Q02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的申請資格為何?可以申請多少金額?
A02
登記於本市且實際營業一年以上並符合下列條件之一者,得申請本貸款:
(一) 第一類:年齡為已成年以上六十五歲以下且設籍本市之中華民國國民,經營符合商業登記法第五條得免辦理商業登記之小規模商業,在本市辦有稅籍登記。
(二) 第二類:銷售額未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且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之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
(三) 第三類: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第二條規定,且非屬第二類之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
(四) 第四類:符合第三類資格且申請時起前三年具備下列條件之一者:
1.獲政府各項政策性貸款達新臺幣三百萬元以上,且依約定連續攤還貸款達十八個月以上。
2.獲產業局公告之政府相關創新獎項或相關補助。
3.經向財團法人證劵櫃檯買賣中心申請登錄創櫃板並已獲同意進行輔導,或已登錄創櫃版。
4.平均年營業額達三千萬元以上。
本貸款貸放額度第一類及第二類最高為新臺幣(以下同)一百萬元;第三類最高為五百萬元;第四類最高為一千萬元。
Q03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的還款期限是多久?利息是多少?
A03
(一)本貸款貸放期限最長為五年,含本金寬限期限最長一年。
(二)貸款利息是按照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百分之一點三二五機動計息為上限,實際利率由產業局與承貸金融機構議定後公告之。
Q04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的貸款用途為何?
A04
本貸款用途,以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或營運週轉金為限。
Q06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本貸款如事業經營良好,可否提前清償?
A06
可以。貸款人如申貸後如營運良好、資金充裕,得視個別情況提前還款,以減輕債務負擔。如有送保並可就提前清償之貸款金額,請承貸金融機構代為申請退還信用保證手續費。
Q07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計畫書可否委託他人代填或代辦?
A07
不需要。本計畫申貸程序簡便,無須代辦業者,建議申請人可自行辦理,不需委託他人代辦。
Q08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經審查通過獲發核定通知書,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期限為何?
A08
申請人應於核定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個月內,向承貸金融機構-台北富邦銀行辦理貸款對保,逾期未辦理者,核定通知書失其效力,申請人得向產業局重新提出申請。
Q09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資訊及申請書表可於何處取得?
A09
相關資訊與申請書(表)以及申請範例請至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台或臺北市融資貸款申辦網下載電子檔案使用。
另產業發展局提供免費協助計畫書服務,如有需求請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分機6616、1229或6626。
Q10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申請人或企業有哪些情況時,會無法申請到本貸款呢?
A10
請參考本貸款之不予核貸條件一覽表,當觸及其條件時,將不予核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