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為鼓勵臺北市新創團隊積極拓展國際視野,由本府產業發展局辦理「臺北市補助新創團隊海外參與創業計畫」,補助本市具潛力之新創團隊進駐海外加速器、參與國際創業活動或育成中心培訓課程,協助新創團隊與國際接軌,透過跨國多元創意交流,建立國際資源網絡,期冀將其產品或服務推向國際市場。
徵件開始:111年3月31日至111年4月30日
補助期間:111年6月20日至111年12月10日
*因應COVID-19處理原則,詳見下方下載專區
公司資格:
依公司法、商業登記法或有限合夥法於北市完成設立登記者,惟不含外國分公司。應於設立登記之次日起五年(含)內提出。
團員限制:
補助出國參與創業之人員以四人為補助上限,團員須為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之經營團隊或專職聘僱人員。
(一)國際性創業活動或創業競賽
包含創業資金媒合、新創團隊產品展示、創新創意模式發掘或協助新創團隊在其他國家發展等不同形式,並有三個國家以上的新創團隊參與之創業活動或創業競賽。
(二)實際進駐位於海外之創業加速器或育成中心
實際取得國外加速器、育成中心進駐資格。
(三)參與海外創業加速器或育成中心提供之培訓課程或相關訓練
必須為育成中心、加速器開設之課程。
本(111)年度旨案計畫訂定「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影響之彈性處理原則」,增列申請補助類別:
1. 參與實體與線上併行之海外國際性創業活動或創業競賽。
2. 參與海外線上國際性創業活動或創業競賽。
3. 參與海外線上創業加速器或育成中心提供之培訓課程或相關訓練。
(一)每一申請案最高申請金額為新臺幣五十萬元,申請人每年度以申請一案為限。
(二)補助經費科目包括機票、進駐費、學費、門票及攤位費,不包括硬體建築、設備採購等資本門支出及技術研發之材料費,申請案以未接受其他政府機關重複補助者為限。
(三)透過本計畫補助出國參與創業之人員(以下簡稱團員)以四人為補助上限,團員須為公司、商業或有限合夥之經營團隊或專職聘僱人員。
臺北市創業服務辦公室
林小姐 Email:marylin@i2i.com.tw
電話:1999(外縣市02-2720-8889)#6498
【收件地址】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2樓北區
創業服務辦公室 海外補助申請-林詩婷收 1999#64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