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6.05.11 蘇拾忠 / 閉鎖功降龍十八掌 – 轉換債的抵押品《第12掌》 – Startup@Taipei創業台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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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5.11

蘇拾忠 / 閉鎖功降龍十八掌 – 轉換債的抵押品《第12掌》title

上一掌講了好多轉換公司債的好處,大家聽了一定將信將疑。大家都會問,金主這麼好「騙」嗎?他們不要抵押品嗎?

的確,金主沒有那麼好騙!我們也沒有打算騙金主。所以我們會說轉換公司債其實是投資。要投資人願意購買轉換公司債,公司的營運模式還是投資人看重的。

至於抵押品,那就值得好好講一講了。

很多轉換公司債是沒有抵押品的。尤其是那些上市公司、公開發行公司,公司本身就很有信用,股價也不錯,買公司債的人,絕大部份會轉換;遇到大不景氣,股價暴跌,公司當局也還可以從營收中慢慢還錢。

但是,對初創企業,恐怕就沒有那麼容易了。

初創企業發轉換公司債,目的也是要投資人最後把債權轉換成股權。但初創企業經營風險高,最終不值得轉換成股權的機率是很高的;不轉換,就要還錢嘍!還沒有營收的初創企業,錢都燒完了,又哪來的資金還錢呢?

所以……,對初創企業發行的轉換公司債,通常都要求要有抵押品。

但是………………,如果初創企業拿的出抵押品,早就向銀行借抵押貸款了。

到此,似乎走進死胡同。

讓我們一起來幫初創企業想抵押品吧!創業總有一點資產吧!錢沒有,有點技術,有些許專利,寫了一些程式,算是有著作權,有那麼一點無形資產,或者與有信用的大企業的合約……

專利、智慧財產可以當抵押品嗎?很難喲!但是無魚蝦嘛好。

如果投資人是有心人,對初創公司的了解也夠,拿專利當抵押品,應該是可以考慮的。再來想像一下,初創公司以專利當抵押品,借了一筆錢去開發新產品,結果研發期程延誤,沒有達到目標,股價當然也沒有起色。投資人決定不轉換,而要求公司還錢。公司還不出錢,投資人就依合約取得專利。然後,投資轉身把這個專利轉手賣給一家熟悉這個技術的大企業或競爭對手。我猜一定可以賣個好價錢。

通常專利的價值很難估,但看在熟悉技術的大企業,或競爭對手,那可是高價值的。所以投資人只要找對買家,要賣一個高於公司債的金額,應該沒有太大問題。或許有人說,那是賤賣財產呀!是呀!說的没錯。那請初創公司自己賣,或者找人出資幫忙還債,都可以呀。

由上觀之,對一個自已也沒有多大把握的初創團隊而言,轉換公司債如果實質上會以債權收場,又要拿專利抵押,那……,不要也罷!

當然,如果信心十足,又接近創業里程碑,一不小心就會成功的那種初創團隊,就大膽的拿專利當抵押品,發行轉換公司債吧!

撰文者:創投公會蘇拾忠秘書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