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03.14
主旨:公告受理申請本局111年度臺北市補助創新創意創業平臺發展計畫補助經費。
依據:臺北市補助創新創意創業平臺發展計畫(以下簡稱本計畫)申請須知。
公告事項:
一、本計畫主管機關: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以下簡稱本局)。
二、申請時間:自111年3月11日起至111年4月11日下午17:00止(以本局收件時間為準,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中午12:30至13:30、例假日及國定假日休息,逾時不予收件)。
三、補助期間: 111年6月1日起至111年12月5日止。
四、郵寄或親自送件地點:11008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1樓北區(商業處)26號櫃台 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秘書室總收文。
五、申請單位資格:依法於本市完成設立登記並符合「中小企業認定標準」之企業或主事務所設立於本市之財團法人、社團法人;限於本市內辦理之實體活動,另為因應疫情亦請於線上配合辦理該活動,以擴大參與效益。
六、申請單位應配合本府推動無現金交易政策,相關活動均應符合「本府舉辦大型活動專章規範內容」之無現金交易事項規範。
七、申請單位舉辦之活動應符合中央疫情指揮中心、臺北市政府等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所公告之規範或指引。
八、相關規定事項請參閱申請須知,申請須知、申請案之文件格式等請自行下載參閱。
九、申請案活動企畫書,請依補助審查重點項目作說明,並就「對臺北市貢獻度」項下1.增加本市就業機會,2.增加本市新創企業機會,3.申請者以創新創業為主要業務,於培育新創企業有具體之成效,能提供所培育新創企業家數之數據等詳加敘述。
十、應備證件請依順序排列,並於申請書等資料左側以長尾夾固定之,其中申請書、申請案預算總表、申請案活動企劃書及申請人基本資料表等,請提供開放文件格式(*.odt)或word(*.doc或*.docx)格式電子檔(光碟)1份。
十一、受理之申請文件,不論是否核予補助,均不退件。
十二、審核結果將公告於產業發展局局網及函知各申請單位。
十三、洽詢電話:02-2725-6573(聯絡人: 于小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