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01
欲開餐飲業,是否可在店內兼賣酒精類飲料?
A01
一般餐飲業者,只要是銷售合法酒品即無觸犯法規。另營業項目登記,除登記一般餐飲等相關品項外,尚需加入菸酒零售業之品項。
Q02
之前有塑化劑風波,現在想販售食品,是否需要提供食品檢驗?
A02
在販售食品前,必須有衛生標準認證、食品添加物使用範圍及限量標準,請參考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網站(網址:http://www.fda.gov.tw/TC/index.aspx)公告認可之實驗室名單,向其洽商檢驗事宜。
Q03
我的產品需要申請商品檢驗嗎?
A03
為提供消費者安全的產品,經濟部全面施行「商品檢驗法」,請確認您的產品是否屬「經濟部公告應施檢驗商品」及是否具有檢驗合格標識。
應受檢驗的商品類目包括嬰幼兒用品、玩具、家電、視聽音響、資訊產品、照明燈具、消防器材、建築裝璜、配電器材、瓦斯及高壓器具、個人防護用具、電動手工具等數大類,詳細商品類目以標準檢驗局網站公佈為準,可上標檢局應施檢驗商品檢索網查詢(網址:http://www.bsmi.gov.tw/wSite/mp?mp=82),或洽經濟部標準檢驗局0800-007-123。
Q04
請問共同工作空間辦理演講或分享講座等課程,是否視為補習班?
A04
按照教育部「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準則」第2條規定:「短期補習班乃指固定場址,對外招生達5人以上,並收取費用」則以此規範之機構使用共同工作空間招生開課,即屬短期補習班業經營範疇。
Q05
請問哪個公有零售市場尚餘有空攤可供承租
A05
請進入臺北市市場處網站(http://www.tcma.taipei.gov.tw)→「便民服務」→「公有市(商)場空攤明細表」查詢、下載最新可個別配租空攤位明細表,或洽詢臺北市市場處,聯絡電話:(02)2341-5241分機2114。
Q06
文化產業若欲在臺北市區某特定路段舉辦藝文展演活動,該洽詢何單位?
A06
文化局為扶持本市文化創意產業及藝文展演工作者,塑造適合其展演及行銷之空間環境,特依據「臺北市使用道路舉辦臨時活動管理辦法」訂定「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經管特定路段舉辦臨時活動申請須知」,受理特定路段活動之申請。申辦臨時活動業務單位 /臺北市政府文化局文創發展科(02)2720-8889分機3508。
※ 資料來源:臺北市市場處、臺北市創業服務辦公室、臺北市政府產業發展局科技產業服務中心、臺北市創新實驗室計畫網站、臺北市政府文化局、南港軟體工業園區、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南港軟體育成中心、經濟部中小企業處南港生技育成中心。
Q07
公司行號所在地及所營事業經過地方政府商業申登機關核准登記,經營核准登記之營業項目,為何還會遭地方政府以違反都市計畫法或建築法令裁罰?
A07
公司行號登記所在地只為法律關係之準據地,地方政府商業申登機關於核准公司行號設立或所在地變更登記時,係依公司法及商業登記法進行審查,至於公司行號實際營業場所應另符合都計、建管、消防、環保、衛生等各管法令。
Q08
騎樓可以作為營業地點嗎?
A08
1.依現行之「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臺北市市區道路管理規則」規定,騎樓及人行道未經許可不准為攤販之營業地點。
2.若違反者,依「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由臺北市政府警察局依法告發取締。
若有其他相關問題,請洽詢臺北市市場處攤販暨地下街管理科,聯絡電話:(02)2322-4884。
Q09
申請設立公司的負責人有無年齡上的限制?
A09
依公司法規定,有限公司之董事係就有行為能力之股東選任之,股份有限公司之董事由股東會就有行為能力之人選任之。又依民法規定滿20歲為成年人,即有行為能力之人,另未成年人已結婚者,亦為有行為能力之人。
Q10
如何申辦公司/商業登記?登記費用為多少呢?是否有網路申請?
A10
經濟部於2011年推出開辦企業─公司及商業設立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http://onestop.nat.gov.tw/oss/web/Show/workFlow.do,創業民眾可於網站申辦公司/商業登記等,工商登記作業流程及收費表亦可於該網站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