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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見問答

A01

公司申請設立登記已廢除最低資本額之限制(總統98年4月29日華總一義字第09800106771號令暨經濟部98年4月30日經商字第09800569310號函公布修正公司法第100條及第156條條文),惟仍應依公司法第7條暨會計師查核簽證公司登記資本額辦法第2條規定,編製資本額變動表並依案件性質備具相關附表送交會計師查核。

A02

經濟部於2011年推出開辦企業─公司及商業設立一站式線上申請作業http://onestop.nat.gov.tw/oss/web/Show/workFlow.do,創業民眾可於網站申辦公司/商業登記等,工商登記作業流程及收費表亦可於該網站查詢。

A03

目前現行公司、商業登記資料已同步連線國稅局,國稅局應無需至共同工作空間向新創團隊查稅。如仍有疑問可撥打財政部臺北國稅局電話02-23113711洽詢。

A04

閉鎖性公司通常指公司股東人數少且關係緊密,同時股份並未公開發行,股東股份轉讓受一定條件約束之公司型態,最常出現在公司初創階段。

A05

下列各款小規模商業,得免依本法申請登記:
(一)攤販。
(二)家庭農、林、漁、牧業者。
(三)家庭手工業者。
(四)民宿經營者。
(五)每月銷售額未達營業稅起徵點者。
前項第二款及第三款所定小規模商業,以自任操作或雖僱用員工而仍以自己操作為主者為限。

A06

請洽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聯絡電話:(02)81769009。

A07

依照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申請流程規定,申請商標註冊應備具以下文件:申請書(需載明申請人名稱及地址、商標、指定使用的商品)、清晰的商標圖樣、規費、如委任商標代理人者,須檢附委任書、簽名或蓋章(委任代理人者得僅由代理人簽章)。

A08

依照勞工保險條例第6條規定,無固定雇主或自營作業而參加職業工會者才可在職業工會投保。公司僱用人數未滿5人,雖不必強制成立勞保單位,但建議創業者還是要成立投保單位來為自己和員工加保。

A09

除了創業服務辦公室提供之創業門診諮詢服務外,臺北市政府也提供即時免費會計師及法律諮詢服務,聯絡方式如下:
會計師服務中心(北區1樓)商管處6號櫃台(星期一至星期五)
(02)2759-6019
上午9:30-11:30 下午1:50-3:50

法律服務中心(東區1樓)秘書處(星期一至星期五)
(02)2725-6168
上午9:00-12:00 下午2:00-5:00

A10

閉鎖性公司可以申請推薦創櫃板,唯須與櫃買中心簽署登板前解鎖成為一般股份有限公司承諾書,才能登板籌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