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01
請問獎勵補助「人事費」核銷需不需要附出缺勤紀錄?
A01
要,須附工時紀錄、公司差勤紀錄等,包含其勞保證明及證明支付薪資金額之文件。
Q02
登記地點是否一定要與營業地點相同?
A02
公司或行號的登記所在地為商業法律關係之中心地域,舉凡債務之清償、訴訟之管轄及書狀之送達均以所在地為依據,商業相關法令並無登記所在地須與實際營業行為發生地一致之規定,惟若該營業地點具分支機構性質(有設帳計算盈餘虧損,財務會計獨立者),須依法辦理分支機構登記。
Q03
請問如何知道營業場所是否符合公司登記規定?
A03
自109年1月1日起,臺北市政府首創營業場所都計建管E化查詢系統,只要於線上輸入欲查詢地址及營業項目,即可申請查詢是否符合都計建管規定!申請查詢網頁:http://www.businesslocationinfo.gov.taipei/BLBQS/
Q04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申請本貸款流程為何?需要多少天?
A04
本貸款應由申請人檢具相關書表文件後向產業局提出申請,受理申請後將由市府委派專人,偕同顧問針對營業現況、設備情形、產品狀況等進行貸款前現場訪視,同時承貸金融機構-台北富邦銀行也將同步進行徵信作業,最後交由本貸款審查小組進行審議,於45天內將完成審議結果,經審查通過者,將以掛號方式通知申請人。
Q05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申請本貸款可否用來償還向其他金融機構所借的貸款?
A05
本貸款用途,以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或營運週轉金等為限,不得用來償還向其他金融機構所借的貸款。
Q06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經審查通過獲發核定通知書,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期限為何?
A06
申請人應於核定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個月內,向承貸金融機構-台北富邦銀行辦理貸款對保,逾期未辦理者,核定通知書失其效力,申請人得向產業局重新提出申請。
Q07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如申請本貸款經核准後,要如何還款?
A07
經審查小組審查通過者,向銀行辦理對保時,須依核准攤還本金期數提供相同張數之借戶、經營事業或保證人之償還票據(如核准60期請準備60張支票),如有開立支票問題,台北富邦銀行設有專責人員可協助處理。
Q08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如因事業經營致無力清償或未能按時還款,該如何處理?
A08
如發生上述之情事時,建議應主動通知承貸金融機構,以利進行後續協助處理償還方式。
Q10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本貸款如事業經營良好,可否提前清償?
A10
可以。貸款人如申貸後如營運良好、資金充裕,得視個別情況提前還款,以減輕債務負擔。如有送保並可就提前清償之貸款金額,請承貸金融機構代為申請退還信用保證手續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