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01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本貸款如事業經營良好,可否提前清償?
A01
可以。貸款人如申貸後如營運良好、資金充裕,得視個別情況提前還款,以減輕債務負擔。如有送保並可就提前清償之貸款金額,請承貸金融機構代為申請退還信用保證手續費。
Q02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計畫書可否委託他人代填或代辦?
A02
不需要。本計畫申貸程序簡便,無須代辦業者,建議申請人可自行辦理,不需委託他人代辦。
Q03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資訊及申請書表可於何處取得?
A03
相關資訊與申請書(表)以及申請範例請至臺北市政府市民服務大平台或臺北市融資貸款申辦網下載電子檔案使用。
另產業發展局提供免費協助計畫書服務,如有需求請洽臺北市民當家熱線1999(外縣市請撥:02-27208889)分機6616、1229或6626。
Q04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的貸款用途為何?
A04
本貸款用途,以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或營運週轉金為限。 購置廠房、營業場所、機器、設備者,應於申請日前六個月內已完成購置;申請營運週轉金者應於申請日前實際營業二年以上。
Q05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之審查重點為何?
A05
本貸款由產業局設置臺北市中小企業融資貸款審查小組,就申請人之資格、財務結構、資金用途、營業情況、產業前景、貸款額度、貸款期限及寬限期年限等事項進行審查,經審查通過者,由產業局發給核定通知書。
Q06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申請人或企業有哪些情況時,會無法申請到本貸款呢?
A06
請參考本貸款之不予核貸條件一覽表,當觸及其條件時,將不予核貸。
Q07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在什麼情況下,會取消本貸款的利息補貼?
A07
貸款人經營之事業有下列情形者,產業局將停止利息補貼,並通知貸款人及承貸金融機構,其停止補貼後之利息,由貸款人負擔:
(一)停業或歇業。
(二)登記地址遷離本市。
(三)未按月攤還貸款本金。
(四)第一類申請案變更負責人或代表人。
(五)貸放後,經與承貸金融機構調整期限與償還方式。
申請人如於前項停止利息補貼之情形發生日起三日內,以書面通知產業局,產業局雖停止利息補貼,但前項情形消滅後,產業局得依貸款人之申請繼續補貼利息。
Q08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的還款期限如何是多久?利息是多少?
A08
(一)本貸款貸放期限最長為五年,含本金寬限期限最長一年。
(二)貸款利息是按照按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年息百分之一點四五機動計息。
Q09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申請本貸款流程為何?需要多少天?
A09
本貸款應由申請人檢具相關書表文件後向產業局提出申請,受理申請後將由市府委派專人,偕同顧問針對營業現況、設備情形、產品狀況等進行貸款前現場訪視,同時承貸金融機構-台北富邦銀行也將同步進行徵信作業,最後交由本貸款審查小組進行審議,於45天內將完成審議結果,經審查通過者,將以掛號方式通知申請人。
Q10
【中小企業融資貸款】請問申請本貸款是否需要提供保證人或擔保品?要不要支付額外費用?
A10
(一)本貸款應徵提貸款企業之負責人為連帶保證人,如為有限合夥時徵提其代表人,並得視申請案情況加徵其他具資力之保證人。
(二)除信用保證手續費及必要之徵信查詢規費外,承貸金融機構不得向申請人收取任何額外費用。保證手續費的計費方式係以固定年費率百分之零點五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