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01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如經變更營業地址或項目後,其未滿5年的認定是否可依變更登記日期重新計算?
A01
5年內企業之申請期限是自事業原始設立登記或立案日期起計算,並非自變更登記日期起計算。
Q02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大學商學系所畢業的創業青年是否一定要上完20小時的創業輔導課程,才有資格申請本貸款?
A02
有關申請資格所稱經營管理相關科系所畢業者,係指於大專以上院校之商學、企業經營管理、財務管理等科系所畢業,並領有畢業證書者,故具有大學商學系所畢業的創業青年無需上完20小時的創業輔導課程,即可申請本貸款。惟前述商學、企業經營管理、財務管理等科系所畢業之認定,如有疑慮時,需提供成績單進行認列。
Q03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所提到的政府創業輔導相關之課程要如何認定?
A03
一、申請人最近三年內曾參加下列單位所舉辦之創業輔導課程或創業相關活動至少二十小時或二學分以上,並提出證明文件:
1.教育部登記有案之公私立大專校院及其推廣部、育成中心。
2.政府機關或其委託之單位。
3.設立宗旨與創業或企業經營輔導有關,並經由經濟部中小企業處認可之法人、團體。
二、申請人參加上述大專校院、政府自辦或委辦及政府認可之法人、團體,所開辦創業輔導課程,課程內容可涵括適性評估、企業管理、行銷管理、品牌管理、財務管理、法務管理、資訊管理、創業計畫書撰寫、工商登記、稅務管理或電子商務等。課程採實體或虛擬均可,惟數位課程以參與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中小企業網路大學校」及「臺北e大」為限。
Q04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請問產業局所認可辦理創業育成課程的單位有哪些?如何得知課程開課資訊?
A04
一、目前係比照經濟部中小企業處之作法,經認可自辦20小時以上的創業育成課程的單位有:
1.財團法人台灣中小企業聯合輔導基金會
2.社團法人中華民國青年創業協會總會
3.社團法人中華民國全國中小企業總會
4.社團法人中華民國管理科學學會
5.財團法人中國生產力中心
6.中華民國居家及小型企業協會
7.社團法人中華創業育成協會
8.台灣連鎖加盟促進協會
其他經認可之單位
後續如有新增單位,將會再公布。
二、目前係經常性辦理創業研習課程單位,有勞動力發展署和經濟部中小企業處,歡迎上網查詢。
Q06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所需的政府創業輔導相關之課程證明書有特殊格式嗎?
A06
上述證明文件格式不拘,將針對證明文件所載受訓人之姓名、課程名稱、研習時數及發證單位名稱同意核認。
Q07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請問貸款人申請擔保貸款,是否還要送財團法人中小企業信用保證基金申請信用保證?
A07
依「臺北市青年創業融資貸款實施要點」第10點規定,貸款人已提供足額擔保者,免送信保基金申請信用保證。
Q08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當申請本貸款後,若開店未滿5年就停業,是否能延長貸款償還期限?那利息又該如何計算?
A08
1.本貸款之貸款年限是由本貸款審查小組委員依申請人的資格、財務結構、事業或創業計畫等事項進行審查後核定,故企業結束營業後,仍應依原核定年限還款,若未按時繳款,承貸金融機構-台北富邦銀行將採取訴訟程序向貸款人追繳未還款項。
2.依臺北市青年創業融資貸款實施要點第19點規定,貸款人於貸款期間內所經營企業結束營業後,未依規定通知產業局,未來即使恢復營業,亦不再補貼利息。利息計算方式為依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二年期定期儲金機動利率加百分之零點五七五機動計息,停業後之利息及還款方式請洽承貸金融機構。
Q09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如申請本貸款經核准後,是否可以提前還款?
A09
可以。貸款人如申貸後如營運良好、資金充裕,得視個別情況提前還款,以減輕債務負擔。如有送保並可就提前清償之貸款金額請承貸金融機構代為申請退還信用保證手續費。
Q10
【青年創業融資貸款】請問本貸款經審查通過獲發核定通知書,向銀行申請貸款的期限為何?
A10
申請人應於核定通知書送達之次日起三個月內,向承貸金融機構—台北富邦銀行辦理貸款對保,逾期未辦理者,核定通知書失其效力,申請人得向產業局重新提出申請。